我中心以询价形式进行下列所述货物及服务的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参与密封报价。
一、 项目编号:PTGD2022071001
二、 项目名称:融媒体采编设备
三、 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165000元
四、 询价货物一览表及主要配置技术要求:
五、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报价人应具有投标项目的经营范围,请提供报价人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及组织代码证的有效复印件。
2. 报价代表必须经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报价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报价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报价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和报价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 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六、 时间安排
1. 报名时间:2022年 7 月 15日~2022年 7 月 21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
2.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开标时间:2022年 7 月 22 日15 :00,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 地点安排:报价材料要求以邮寄方式进行递交,递交地址为莆田市荔城区东圳西路96号,联系人:林丽彬,联系电话:13607513390 。
八、 与本批询价货物相关的要求:
1. 报价总价应为所有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及售后服务等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货物制造、运输、采购保管、安装调试、产品检验检测、税收、售后服务、服务费或维修时所需特殊专用的工具、备件及清单、说明书、其他相关技术资料等所有费用。
2. 询价采购货物一览表中所列的品牌型号若因生产厂家已停产或市场缺货,报价人可以提供替代产品参与报价,但替代产品的品牌及系列应与询价采购货物一览表中所列的品牌及系列一致,同时替代产品的配置、技术参数、性能应优于或等于询价采购货物一览表中所列品牌型号的产品。
3. 本次采购为本中心融媒体部门外采及编辑系统设备,报价人响应文件所列设备应确保达到广播级要求,相关附件及配套设备应为国内外市场占有率居于前列的品牌。报价人应充分考虑到本次采购设备的完整良好运行需提供的配件、环境及相关集成服务,如有系统运行所需设备或软件而本一览表未列出的,报价人需免费提供,本中心将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九、 售后服务:
1. 成交人应根据我中心指定的地点免费提供设备的送货、安装和调试服务,免费为我中心提供设备操作使用及维护的培训服务。
2. 所有货物至验收合格之日起,保证免费保修至少一年。国家、行业或货物的制造商有统一规定的按其规定。报价人应在报价文件中列明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
十、 交货期:
报价人衡量自身供货能力,自行承诺最短交货期。交货期是指从报价人与采购人签定合同当日至所有货物安装调试后可以交付采购人验收的期限,交货期以日历日为计算单位。
十一、 合同签订:
成交人接到成交通知书后,持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购销合同,询价文件条款及附件、成交人的询价响应文件及相关澄清文件内容均为合同的基础。
十二、 本批采购确定成交人的办法:
采取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全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报价人作为成交供应商。若出现报价相同的,则按技术质量或货物配置高低及售后服务优劣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十三、 付款条件:
货到安装并验收合格后付款,招标人不接受需要支付预付款的投标报价。本批招标货物的付款条件为招标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十四、 供应商应及时在莆田市广播电视中心网上查询本项目的采购公告、更改通知、评审结果等信息,建议在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前3天、1天登录该网站查看是否有更改通知。若供应商没有获得相关更改通知,影响了报价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十五、 联系方式:
采购人:莆田市广播电视中心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东圳西路96号
联系人:李刚
联系方法:15860090989